如果你在高速上以120km/h的时速赶路时,忽遇一辆龟速行驶的车辆,你会不会怒气横生?
高速龟速行驶不仅极大的降低了高速的通行效率,也是严重交通事故的诱因之一。
为解决这个交通顽疾,广东省政协提出建议:将单向3车道以上高速路和快速路最左车道变更为超车专用道。日前,广东省公安厅答复称,将在部分具备条件的高速公路试点分车道、分车型、分车速行驶。
在《关于建议在广东省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试行将最左侧车道变更为超车专用道的提案》中,省政协涂尔鹏建议——
针对涂尔鹏的建议,省公安厅答复已组织相关部门多次研究,并组成调研组到江苏省沪宁高速公路开展专题调研——
根据江苏省的具体管理办法,相信广东省也会做以下类似安排:
1、三车道及三车道以上道路实行分道通行
同方向划有三条机动车道的,自道路中心线或者中心分隔带依次向右,第一条车道为小型机动车超车道,第二条车道为小型机动车道,第三条车道为大型机动车道。
2、不准跨车道超车,超车后需驶回原车道
在三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大型机动车可以借小型机动车道超车,但不准跨车道超车,超车完成后必须驶回原车道。
3、不同车道设定最低车速
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与上述车道行驶车速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道路限速标志标明的车速行驶。
4、车速低于最低限速扣3分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一次记3分。
针对这个问题,除了江苏省以及已试点准备全省推广的广东省外,国内其他省份譬如陕西省也已有类似规定。
据华商网报道,从去年4月2日起,驾驶机动车在西安辖区高速公路上正常条件下低于规定时速20%以上的,驾驶员将被处以扣3分罚200的处罚。
可见,分车道行车,分车道执行最低限速的做法是各省市用来治“龟速”的普遍做法。
相信广大车主希望看到的是,此次新规的落实能如宣传所说,并非“为了罚款而罚款”,而是通过有效的执法,给全社会建立起安全行车、高效率通行的交通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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